文字解读:《信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发展社区慈善基金试点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5-06-30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社工科

  《信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发展社区慈善基金试点方案>的通知》已于2025年5月25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社区慈善是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的重大改革部署。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明确提出,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社区慈善组织,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展社区慈善事业。发展社区慈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特色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培育发展我市社区慈善基金,深化“五社联动”实践,促进我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市民政局制定本《试点方案》。

  二、主要内容

  《试点方案》共五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社区慈善基金设立总体目标。2025年,浉河区、羊山新区选取1-2个城市社区试点探索设立社区慈善基金,推进社区慈善基金标准化建设,培育典型,总结可复制推广的发展经验,逐步形成以社区慈善基金为助力、社区需求为核心、专业力量为支撑、多元参与为保障的慈善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第二部分明确社区慈善基金定义。社区慈善基金是指由慈善组织与社区慈善基金发起人签订协议设立并进行管理的,用于特定社区内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专项基金。该基金接受慈善组织统一管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得以独立名义开展募捐。

  第三部分规范社区慈善基金设立组织架构、设立流程。对设立社区慈善基金名称、规模、形式等向各设立单位作出规范要求,并提供了社区慈善基金设立申请书、承诺书等附件表格供各设立单位参考,为县区培育发展社区慈善基金提供了操作指引和管理规范。

  第四部分规范社区慈善基金的使用和管理。主要明确资金来源、资金的使用范围和使用形式。对资金的使用流程提出要求,对基金发起主体、监管主体、执行机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区民政部门等单位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对基金中止情形作出规定,推动社区慈善基金落地见效。

  第五部分从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宣传激励三个方面提出要求。

  解读科室: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联系方式:6278987

文件原文:信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发展社区慈善基金试点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