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025-00049 | 成文日期 | 2025年06月30日 |
发文机关 | 信阳市民政局 | 发布时间 | 2025年06月30日 |
标 题 | 信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发展社区慈善基金试点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信民〔2025〕5号 | 时 效 | 有效 |
信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发展社区慈善基金试点方案》的通知
信民〔2025〕5号
浉河区、羊山新区民政局:
现将《发展社区慈善基金试点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信阳市民政局
2025年5月25日
发展社区慈善基金试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动全市社区慈善基金发展,充分发挥社区慈善基金在整合慈善资源、拓宽慈善渠道、助力“五社联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服务水平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5年,浉河区、羊山新区选取1-2个城市社区试点探索设立社区慈善基金,推进社区慈善基金标准化建设,培育典型,总结可复制推广的发展经验,逐步形成以社区慈善基金为助力、社区需求为核心、专业力量为支撑、多元参与为保障的慈善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二、社区慈善基金定义
社区慈善基金是指由慈善组织与社区慈善基金发起人签订协议设立并进行管理的,用于特定社区内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专项基金。该基金接受慈善组织统一管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得以独立组织的名义开展募捐、与其他组织和个人签订协议或开展其他活动。
三、社区慈善基金设立
(一)组织架构
1.发起人。由社区居委会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社区慈善基金名称为“慈善组织名称+××(社区名称)社区慈善基金”。每个社区仅允许设置1个社区慈善基金。
2.慈善组织。慈善组织按照本方案规定流程负责社区慈善基金的账目设立、善款募集、资金管理等工作,慈善组织登记管理、资质条件等信息可通过搜索“慈善中国”进入官方平台进行查询。设立的社区慈善基金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应符合慈善组织的宗旨和业务范围。鼓励有条件的街道(乡镇)培育发展街道(乡镇)慈善组织,作为社区慈善基金筹资机构。
3.执行机构。各社区慈善基金可选择社区社会组织、民政社工站承接机构等社会组织作为社区慈善基金运行执行机构。执行机构负责接收慈善组织划转的社区慈善基金款项、支出资金,协助社区慈善基金开展服务等。社区慈善基金也可由社区居委会直接管理。
4.社区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社区慈善基金申请设立时,即应成立社区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具体负责基金的筹资、管理和监督工作。管委会一般由社区居委会主任、街道(乡镇)相关负责人、捐赠人代表、居民代表、居务监督委员会、慈善组织、执行机构等相关人员组成,原则上为5-7人,人数为单数。管委会主任原则上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
(二)设立流程
1.设立筹备。社区慈善基金发起人具体负责社区慈善基金的设立筹备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并不限于:确定基金名称,组建管委会,筹措启动资金。
2.提出申请。社区慈善基金发起人向慈善组织提出设立合作申请,并提交相关设立材料。设立材料包括:(1)信阳市社区慈善基金设立申请书(附件1);(2)信阳市社区慈善基金设立承诺书(附件2);(3)信阳市社区慈善基金执行机构背景信息收集表(附件3);(4)信阳市社区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信息表(附件4)。
3.审核报备。慈善组织按照程序10个工作日内对设立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慈善组织章程规定提交至理事会报备立项。
4.签订协议。社区慈善基金设立完成后,慈善组织与发起人签署信阳市社区慈善基金设立合作协议(附件5),协议包括确定社区慈善基金名称、基金规模、基金适用范围及期限、基金管理、财务管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情形、剩余财产的处理等事项。
5.设立账目。签署合作协议后,慈善组织设立社区慈善基金独立核算账目,启动资金应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存入慈善组织账户,社区慈善基金成立生效。社区慈善基金接收款物全部纳入慈善组织账户,并开具正式捐赠发票,不得使用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账户,不得开设独立账户和刻制印章。
6.建档管理。慈善组织应当为设立的社区慈善基金按照专项基金建立档案,并纳入日常管理和定期信息公开。
四、社区慈善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资金来源
1.社会各界人士定向捐赠。
2.社会募集,包括依托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公开募捐和面向企业、商家、组织、驻地单位、居民等定向募捐。
3.慈善组织资助或配捐,鼓励慈善组织通过资助或者配捐的形式推动社区慈善基金发展。
4.慈善信托支持资金,鼓励个人、企业和其他组织设立慈善信托支持社区慈善基金开展公益慈善项目或活动。
5.社区空间置换资源,可将社区空间、广场等资源场地或设施以有偿方式租借给需要的社会组织、企业或商家,以社区合作人模式获得使用社区空间开展活动的权益,将空间收益捐赠给社区慈善基金。
6.其他合法收入等。
(二)使用范围
1.支持社区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灾、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保、应急等方面的公益慈善项目。
2.支持社区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
3.支持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4.改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支持社区公益创投项目。
5.开展慈善宣传,营造“人人慈善”的社区慈善氛围。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慈善项目或活动。
(三)使用形式
1.直接资助。
2.开展社区公益慈善项目及活动。
3.开展社区志愿服务。
4.符合社区公益慈善目的的其他形式。
(四)使用流程
1.项目设计。社区慈善基金发起人根据社区需求进行项目设计,执行机构和民政社工站驻站社工可共同参与策划,形成信阳市社区慈善基金项目计划书(附件6)、信阳市社区慈善基金项目预算表(附件7)报管委会、慈善组织审批备案。
2.申请资金。由发起人填写信阳市社区慈善基金拨款申请及审批表(附件8)、信阳市社区慈善基金费用签领表(附件9),并提交至管委会和慈善组织。
3.审核审批。经管委会和慈善组织审核,完成审批程序。
4.资金拨付。慈善组织将所需资金拨付给执行机构或社区居委会账户的,由执行机构或社区居委会根据项目所需负责资金的支出使用;慈善组织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将所需资金直接拨付给受助人。
5.结项报告。社区慈善基金项目执行完成后,执行机构或社区居委会需填写信阳市社区慈善基金项目结项报告(附件10),提交至管委会和慈善组织。
(五)运营管理
1.明确工作职责。浉河区、羊山新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本辖区内社区慈善基金的规范设立和有序发展,做好社区慈善基金项目审计工作。街道(乡镇)负责组织推动本辖区内社区慈善基金的设立工作。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慈善基金的发起和实施。慈善组织负责设立、管理和监督社区慈善基金,在条件允许下为社区慈善基金提供配捐资金。管委会负责制定社区慈善基金管理办法、基金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审核社区慈善基金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及项目结项报告;链接慈善资源,募集慈善资金;配合慈善组织做好社区慈善基金资助项目审核、监督、宣传推广和基金管理等;决定社区慈善基金设立终止、人事变更、重大资产变动及资金往来等其他重要事项。民政社工站为社区慈善基金提供项目策划、需求对接、活动开展等支持。
2.加强财务规范。社区慈善基金使用管理须合规透明、专款专用、独立核算,要严格遵守《慈善法》和慈善组织财务管理规定。在合作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开展或资助公益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分、侵占或挪用。发起人要为社区慈善基金筹措启动资金,每个社区慈善基金启动资金不少于3000元,并且在协议存续期间,每自然年度注入资金总额原则上不低于启动资金的50%。社区慈善基金的管理费参照设立所在慈善组织的管理费计提相关规定执行,一般不超过社区慈善基金年度总支出的10%;捐赠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完善信息公开。管委会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对管委会成员、决策过程、资金募捐方案、善款收支情况等通过居务公开栏、“居民微信群”等多途径对外公开,主动接受社区居民和社会各界监督。涉及个人隐私及捐赠人不愿意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慈善组织要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监督指导,切实保障社区慈善基金公信力。
(六)基金中止
出现以下情形时,慈善组织和发起人经协商,终止社区慈善基金的运行:
1.社区慈善基金达到协议约定时间,发起人不愿意再续签基金协议;
2.社区慈善基金的捐赠意向与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相违背的;
3.社区慈善基金发起人与社区慈善基金所属慈善组织协商同意终止的;
4.社区慈善基金在运作过程中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协议约定的;
5.其他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况;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须终止的情况。
社区慈善基金终止后的剩余财产,由管委会按照捐赠人意愿形成决议,经慈善组织批准后处理;剩余财产无法按照上述方式处理的,由慈善组织用于发展与慈善组织宗旨相关的公益慈善事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建引领、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的原则,浉河区、羊山新区民政局要指导慈善组织、乡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全面理解、准确把握设立社区慈善基金的重要意义,确保社区慈善基金健康发展,深入“五社联动”实践,切实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
(二)严格监督管理。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积极创新地开展工作,推动社区慈善基金落地见效。所有社区慈善基金的资金使用、运作过程及结果,都要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合法合规,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检查监督。
(三)加大宣传激励。通过信息简报、媒体报道、现场交流等方式,广泛宣传推广,提高社区慈善基金知晓度、认同度和影响力,形成特色品牌,培育“向上向善”的社区慈善文化。探索社区慈善基金激励保障机制,对推动社区基金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单位、个人、组织等进行表彰。
各附件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附件:1.信阳市社区慈善基金设立申请书
2.信阳市社区慈善基金设立承诺书
3.信阳市社区慈善基金执行机构背景信息收集表
4.信阳市社区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信息表
5.信阳市社区慈善基金设立合作协议
6.信阳市社区慈善基金项目计划书
7.信阳市社区慈善基金项目预算表
8.信阳市社区慈善基金拨款申请及审批表
9.信阳市社区慈善基金费用签领表
10.信阳市社区慈善基金项目结项报告
政策解读:文字解读:《信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发展社区慈善基金试点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