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社会救助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23-09-11 来源:信阳民政

一、起草背景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深入开展2023年创新实践活动的通知》(豫民文〔2023〕110)要求,为持续深化社会救助领域创新改革,不断健全我市社会救助体系,更好履行兜底保障职能,在深入调研和借鉴先进地区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实际,起草此文件。

二、政策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2.《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3.《信阳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三、主要内容

1、建立告知承诺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救助对象诚信承诺的内容、违约责任。通过签署诚信承诺书等形式,推进社会救助对象依法救助的自觉性、严肃性,实现法律责任事前告知,有效改善救助对象虚报、隐瞒等现象。

2、建立失信认定评价机制。根据社会救助对象虚报、隐瞒和伪造等不诚信行为造成的影响结果,量化、细化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建立较为科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分类分级评价机制。

3、建立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实施梯度惩戒制度,针对一般、较重、严重的不同失信行为,明确相应的惩戒内容。

4、建立守信激励导向机制。对救助对象实施诚信等级评定,激励保障对象的诚信行为。对诚信优良的救助对象,明确可以优先获得其他社会救助项目,优先推送给各种社会力量实施帮扶。同时加强宣传,公布守信行为,“优秀诚信个人”公开予以表彰,以鼓励更多人效仿学习。

5、建立诚信修复重塑机制。以教育引导为重点,帮助失信对象重塑个人救助信用,同步修复失信对象数据库的信用等级。

6、建立诚信异议调处机制。对于存在异议的失信行为,本着慎审的原则,明确救助对象对失信异议的申诉渠道、核实程序、核实时限,确保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

四、亮点创新

(一)有效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度。通过诚信体制建设,积极排查故意隐瞒、造假等情况,给社会救助相关部门提供基础数据,有效提升社会精准度。

(二)弘扬社会诚信风气。通过网络、报纸、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方式,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理念,弘扬正能力,营造全社会诚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