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6127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3-08-18 来源:信阳民政

王清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信阳高龄农民养老质量”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于解决我市农村高龄农民养老服务需求,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政局通过积极探索,在农村养老服务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

一、构建农村养老服务支持政策体系。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把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格局。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信阳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信办〔2022〕4号)、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信阳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信政〔2022〕33号)等文件,为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制度保障。

二、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日趋完善。市级层面针对80岁以上老人实行高龄津贴制度,推进基本养老普惠发展。县级层面,重点对现有综合福利中心等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建设和改造,增强长期照护功能,满足县域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需求。目前,全市各县区都有1所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乡级层面,实施乡镇敬老院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市政府连续三年将其纳入市“重点民生实事”,高规格实施标准化改造提升。截止去年年底,全市所有的乡镇敬老院全部完成改造提升,并将其中的30所转型为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向周边老年人开放,对外拓展日间照料、居家上门等服务。村居层面,实施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计划,按照名称标识统一、建设规范统一、服务内容统一、功能布局统一、设计风格统一的“五统一”标准,统筹建设村级养老互助设施,切实解决城乡社区养老服务场地和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

三、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截止目前,信阳市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有53425人,其中集中供养人员4210人,分散供养人员51015人。根据《信阳市民政局 信阳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信民文〔2023〕19号)规定,信阳市目前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572元。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差异化服务原则,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分为全自理标准、半自理标准和全护理标准三档,护理费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其中:全自理的不低于10%,半护理的不低于25%,全护理的不低于50%。

四、开展居家上门服务。推广新县“戴畈”模式,着眼破解“留守老人照料难、留守儿童照顾难、留守妇女就业难”的问题,在新县戴畈村探索“党建+”“互联网+”模式,精挑细选优秀留守妇女,为农村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行、精神慰藉等居家上门服务。依托村级互助养老设施,延伸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大力发展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互助养老服务,初步形成了可操作、可推广、可持续的居家社区养老“戴畈模式”。2022在全市1025个村进行推广“戴畈模式”。借鉴商城县“汪桥经验”做法,以困难群众物质与精神需求为导向,采取更精准的救助方式,提升特困人员监护照料服务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农村养老政策措施。发挥政策综合激励效益,在政府补贴、土地供应、税费优惠、人才培养、医养结合、综合监管、信息化建设、设施供给和运营管理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养老服务领域优惠扶持政策,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的措施落到实处,着力解决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设施用地、金融支持、税费优惠、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二是推动农村供养服务机构转型升级。在保障特困人员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为低收入、高龄、独居、残疾、失能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鼓励敬老院增加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拓展养老服务内容,把敬老院打造成兼具兜底保障和辐射周边为居家和社区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医疗康复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同时推进“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模式,支持敬老院发挥自身优势,运营管理日间照料中心,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促进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融合发展。

三是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活动。持续推广“戴畈模式”,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为农村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行、精神慰藉等居家上门服务。积极推广居家养老护理“汪桥模式”,以困难群众物质与精神需求为导向,采取更精准的救助方式,提升特困人员监护照料服务水平,制定护理记录、定期考核、巡视巡访和监督评价等制度,通过常态化监督评价,督促持续改进照料服务质量。

四是积极营造全社会孝亲敬老社会氛围。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敬老月”、为老志愿服务等活动,深入开展“敬老文明号”、“敬老楷模”、“十佳健康老人”等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提高子女或其他赡养人的守法意识,增强村规民约对家庭赡养义务人的道德约束,发挥孝亲敬老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衷心感谢您对民政事业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信阳市民政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