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6114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3-08-18 来源:信阳民政

尊敬的祝良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质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于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农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关爱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作用,对于我们开展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具有很大的启发。近年来,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方针,着眼破解农村养老难题,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明确各部门职责,初步形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一、加强领导,构建农村养老服务支持政策体系。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多次召开会议,把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摆上工作日程,发挥主导作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格局。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信阳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信办〔2022〕4号)、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信阳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信阳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信政〔2022〕33号)、《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我市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信阳市资助社会养老机构暂行办法》、《关于在全市医疗单位和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通知》、《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社区(街道)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文件,为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制度保障。

二、市、县、乡、村四级养老服务网络搭建完成。市级层面,以市养老服务中心为依托,将其打造成全市养老服务示范基地、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养老服务实训基地等综合化、专业化、标准化的大型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全市老年人。县级层面,重点对现有综合福利中心等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建设和改造,增强长期照护功能,满足县域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需求。目前,全市已完成14所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乡级层面,在街道,推进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发展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机构。在乡镇,实施乡镇敬老院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市政府连续三年将其纳入市“重点民生实事”,高规格实施标准化改造提升。截止去年年底,全市所有的乡镇敬老院全部完成改造提升,并将其中的30所乡镇敬老院转型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发挥辐射作用,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向周边老年人开放,对外拓展日间照料、居家上门等服务。社区(村)层面,实施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计划,按照名称标识统一、建设规范统一、服务内容统一、功能布局统一、设计风格统一的“五统一”标准,重点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切实解决城乡社区养老服务场地和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融合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三、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截止目前,信阳市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有53425人,其中集中供养人员4210人,分散供养人员51015人。根据《信阳市民政局 信阳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信民文〔2023〕19号)规定,信阳市目前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572元。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差异化服务原则,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分为全自理标准、半自理标准和全护理标准三档,护理费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其中:全自理的不低于10%,半护理的不低于25%,全护理的不低于50%。集中供养的特困老人,由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送医就诊、住院陪护、心理慰藉等服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经本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委托其亲友或村(居)民委员会、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送医就诊、住院陪护、心理慰藉等服务。

四、补齐农村短板,开展居家上门服务。推广新县“戴畈”模式,着眼破解“留守老人照料难、留守儿童照顾难、留守妇女就业难”的问题,在新县戴畈村探索“党建+”“互联网+”模式,精挑细选优秀留守妇女,为农村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行、精神慰藉等居家上门服务。依托村级互助养老设施,延伸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大力发展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互助养老服务,初步形成了可操作、可推广、可持续的居家社区养老“戴畈模式”。2022在全市1025个村进行推广“戴畈模式”,完成了服务对象认定、组建护理员队伍、开展业务培训、选定服务机构等基础性工作,正开展上门服务。借鉴商城县“汪桥”经验做法。实施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协调、医疗机构参与、高校支持、群众自愿的“六大融合”养老机制,率先在该县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护理“汪桥模式”。核心是将以往单一的资金救助转变为‘资金+物质+服务’救助模式,以困难群众物质与精神需求为导向,采取更精准的救助方式,提升特困人员监护照料服务水平,真正让‘幸福养老’的梦想成为现实。”为了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护理记录、定期考核、巡视巡访和监督评价等制度,通过常态化监督评价,督促持续改进照料服务质量。

五、完善制度,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信阳市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制度,明确了特困老年人兜底保障项目、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项目、普惠型老年人服务项目、老年人优待项目等4大类14项具体服务项目,并建立发布制度,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基本养老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全面落实80岁以上高龄津贴普惠性政策,按照80岁至89岁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90岁至99岁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实施,惠及16.3万高龄老人。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印发了《信阳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意见(暂行)》,紧紧围绕解决政府兜底困难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重点选取了社区居家生活照料、机构康复护理、养老服务人员培养、养老服务评估等方面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并制定了信阳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四级目录。目前,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全面开展,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社会力量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为高龄、空巢、失独、经济困难等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护理和日常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

六、加强教育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孝亲敬老社会氛围。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敬老月”、为老志愿服务等活动,深入开展“敬老文明号”、“敬老楷模”、“十佳健康老人”等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提高子女或其他赡养人的守法意识,增强村规民约对家庭赡养义务人的道德约束,发挥孝亲敬老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老年人协会的影响力,丰富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帮助老年人更好地认识自身的合法权益,督促子女更好地履行赡养照料义务,形成孝亲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引导公益慈善组织重点参与养老产品开发、养老服务提供,使公益慈善组织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力量。积极培育、扶持发展各类为老服务志愿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倡导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大中小学学生参加养老服务志愿活动。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当前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质量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持续推进农村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改造和设施达标。继续加强对现有机构的改建、扩建和设施改造,使单张床位面积、无障碍设施改造、应急呼叫系统设置以及消防设备、安全监控系统等符合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要求,不断提高机构托底保障能力。

二是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政策措施。发挥政策综合激励效益,在政府补贴、土地供应、税费优惠、人才培养、医养结合、综合监管、信息化建设、设施供给和运营管理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养老服务领域优惠扶持政策,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的措施落到实处,着力解决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设施用地、金融支持、税费优惠、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三是推动农村供养服务机构转型升级。在保障特困人员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为低收入、高龄、独居、残疾、失能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鼓励敬老院增加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拓展养老服务内容,把敬老院打造成兼具兜底保障和辐射周边为居家和社区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医疗康复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同时推进“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模式,支持敬老院发挥自身优势,运营管理日间照料中心,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促进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融合发展。

四是开展农村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管理服务标准化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农村供养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安全管理和服务管理制度,着力提升农村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

五是全面推广新县“戴畈”模式、商城“汪桥”经验做法。深度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为农村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行、精神慰藉等居家上门服务。积极推广居家养老护理“汪桥模式”,以困难群众物质与精神需求为导向,采取更精准的救助方式,提升特困人员监护照料服务水平,制定护理记录、定期考核、巡视巡访和监督评价等制度,通过常态化监督评价,督促持续改进照料服务质量。

六是加强农村供养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工作人员队伍,加强护理型服务人员配备,合理配备使用专业社会工作者。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升养老服务队伍职业技术水平和道德素养。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信阳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