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5-06-05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社工科

  信阳市民政局采用公开采购的方式,委托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运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信阳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项目。

  (二)项目预算:35万元,包含一切可预见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用。

  (三)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项目内容

  1、孵化基地人员配备。中标机构派驻3名专职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且专职人员具备培育孵化社会组织专业经验或长期从事管理运营社会组织工作经验。项目组的专职人员,中标后未经市民政局同意不得更换。

  2、孵化基地管理工作。负责孵化基地日常运营管理、安保消防管理、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等多方面的全程管理服务;承担孵化基地水电、网络、设备更换、维护工作,使孵化基地良好运转。负责社会组织孵化成果展示、档案收集、整理等工作。做好对孵化基地的各项检查工作、各级各部门的学习考察接待和讲解服务工作。

  3、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支持。围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为入驻社会组织提供党建活动阵地、党建工作培训等资源和服务,指导市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其党务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党建工作培训或党建专题辅导,每次不少于2学时,制作100本党建工作指引手册。

  4、社会组织政策咨询工作。为拟成立的社会组织和已成立的社会组织提供成立登记、事项变更、换届、重大事项报告、年检等业务政策咨询与指导服务,根据市民政局要求,制作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手册和政策宣传手册各100本,服务期内服务不少于50人次。

  5、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工作。服务期内孵化社会组织不少于5家,组建督导评估专家团队(可兼职,至少2名,根据孵化进程和内容适时更换),对入驻社会组织进行专业督导、评估。为每个入驻社会组织设计1份专业化的发展规划和孵化计划,每月至少提供1次以上专题辅导,每次不少于2学时,年度内指导入驻社会组织策划4个服务项目,引导社会组织完成注册登记,提供包括章程、制度建设、团队搭建等支持,促进入驻社会组织成长壮大、顺利出壳。指导入驻社会组织开展项目合作,促进内部资源互动交流,服务期内开展社会组织活动联办、案例分享、资源联合等活动不少于4次。每月报送孵化培育报告。

  6、品牌社会组织培育工作。制定1份品牌社会组织培优计划,起草1份《信阳市品牌社会组织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社会组织品牌创建活动,对4A等级以上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开展全面、系统培优,每季度开展1次专题辅导,每次不少于2学时,年度内打造不少于3家品牌社会组织。

  7、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建立师资库和课程培训体系,为全市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针对性的培训。

  (2)按照岗位职责分类开展专题培训。社会组织负责人包括在社会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等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培训重点是政治理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社会组织管理的政策法规、社会组织功能定位以及内部治理等,着力提高负责人的政治能力、领导能力以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本领。

  负责社会组织分支(代表)机构工作的人员包括在社会团体或基金会中负责统筹管理本单位分支(代表)机构的工作人员。培训重点是社会组织分支(代表)机构各项管理规定,着力强化其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

  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包括在社会组织中负责本组织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工作人员。培训重点是专业理论学习、模拟发布演练、舆情应对实战等,着力增强其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释疑解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社会组织专业人员包括在社会组织中担任监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会员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职务的工作人员。培训重点是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新知识,着力提升其专业技能水平,帮助其更好履职。

  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包括在社会组织中担任党内职务或者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培训重点是党的基本理论、党章、党内法规以及党务实操等,着力提高其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社会组织新入职人员包括近两年与社会组织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工作人员,或从未参加过相关培训的专职工作人员。培训重点是了解掌握社会组织基本知识,帮助其建立对社会组织的正确认识。

  (3)科学制定培训计划。每月至少举办1场专题培训,每次不少于2学时。其中社会组织负责人至少1人次参加教育培训,负责分支(代表)机构管理的人员至少1人次参加教育培训,新闻发言人至少1人次参加教育培训,担任监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会员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岗位的人员至少5人次参加教育培训,社会组织中的党务工作者至少1人次参加教育培训,服务期内为社会组织提供线下教育培训不少于300人次,线上教育培训约不少于1000人次。

  8、宣传社会组织工作。建立并负责运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微信公众号,服务期间每半月至少发布1条社会组织工作动态信息,宣传我市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积极贡献和事迹。每月制作1期社会组织服务信息或工作信息简报。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新闻稿件不少于5篇。开展1次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评选。

  9、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专题片。年度内,以视频的方式,向市民政局提交1期不少于10分钟的专题片,反映信阳社会组织培育孵化的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果。

  10、协助民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在社会组织年检期间,通知需要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按时参加年检,按照社会组织年检内容标准协助开展年检预审,预审期间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社会组织反馈并指导其整改,提高年检的参检率和合格率。二是开展走访指导工作,组建指导团队(每次指导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1名财务人员),服务期内走访不低于100家,其中“僵尸型”社会组织和运营异常的社会组织走访达到全覆盖(有效运营的社会组织、“僵尸型”社会组织、运营异常的社会组织以市民政局提供的数据为准)。通过走访指导,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掌握社会组织整体运营动态和财务管理情况,发现社会组织存在的特色亮点和问题,指导社会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针对运营好的社会组织,做好推广宣传,针对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整改,每月报送走访指导工作报告。三是开展社会组织管理及政策宣传工作,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微信公众号设立宣传专栏,每月开展政策宣传不少于2次。四是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投标单位要求及所需材料

  (一)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具有培训资格的社会组织。

  (三)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投标须知

  (一)报价高于上述项目预算的视为报价无效。

  (二)本项目通过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有效报价范围内的综合评价最高者为此项目最终承接机构。

  (三)在服务期内接受市民政局中期、末期评估。

  (四)报价文件需密封于不透光的文件袋中,并加盖骑缝公章。

  (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予以废标,重新组织采购。

  (六)报价文件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项目执行团队相关证明资料;5.项目服务方案;6.投标报价单;7.其他投标单位认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七)请于2025年6月17日17时前将报价文件一式贰份送达信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与新十八大街交叉口人民防空办公室11楼1119房间)逾期视为无效。

信阳市民政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