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第1号)

时间:2026-07-28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信阳市旅游行业商会

    你单位自2022年以来连续五年不接受机关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款第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93号人防大厦11楼

联系部门:信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联系电话:0376-6366450 

信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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