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8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胡秀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乡镇农村老人康护中心”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与我市正在推进的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方向高度一致,对推动我市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完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具有积极作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相继出台《信阳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信阳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持续保持“四级书记抓养老”的工作格局。市民政局立足本职,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失能老年人照护保障体系。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信阳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方案》(信民文〔2025〕16号),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给予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实施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支持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对生活不能自理的低保、高龄、失独三类居家老人,按照每人每月150元标准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二、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发展。积极推进“两院一体”发展模式,支持“敬老院+卫生院”毗邻建设、融合发展。配合卫健部门选取16个乡镇开展医养结合全链式服务,引导全市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支持医疗机构采用“定期巡诊+按需上门”模式提供养老服务。简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审批流程,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多点执业。部分乡镇探索由卫生院托管敬老院,打造医养、医护、医康、医保“四位一体”健康养老服务模式。
三、拓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2024—2025年,我市高质量完成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任务,累计建设家庭养老床位4031张,提供居家上门服务22万余人次,已转入常态化运营。依托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等常态化服务。聚焦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需求,建成44所美好邻里中心。聚焦老年人就餐实际困难,持续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扩大覆盖面。
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依托省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和各类培训机构,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技能水平不断提升,持证率持续提高。落实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和岗位补贴,提升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和职级晋升空间。推动职业院校开设养老相关专业,深化“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模式,拓宽人才供给渠道。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持续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转型升级。持续推进乡镇敬老院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在有条件的乡镇探索建设集生活照料、健康护理、康复理疗、文化娱乐于一体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建设农村幸福院、邻里互助点等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大力发展村级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服务。
二是深入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深化“两院一体”托管模式,推动乡镇卫生院对辖区敬老院开展签约服务,实现“小病不离院、大病直通车”。配合卫健部门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向养老机构延伸,推动“定期巡诊+按需上门”模式常态长效。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纳入保障范围。持续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多点执业。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独特优势。
三是持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育。依托“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开设老年服务管理、老人护理康复等专业课程,培育“医生+护士+康复师+护理员”复合型服务团队。
四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挥政策综合激励效益,在政府补贴、税费优惠、运营管理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扶持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农村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可持续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民政事业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联系人:李 郑 电话:6366601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