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民政局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64157号提案的答复
刘希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民政部门牵头制定遗产管理人指引、增设遗产管理职能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遗产管理人制度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深入研究。该提案由市民政局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协办。经认真研究,并咨询上级民政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民法典》施行以来,民政部高度重视遗产管理人制度的落地实施,已就相关工作指引征求过各省辖市意见,近期拟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国家层面的制度框架正在加快完善。关于您提出的制定民政、村委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指引的提案内容,市民政局将密切关注民政部、省民政厅的后续部署,在国家正式出台相关指引后,第一时间结合我市实际,统筹考虑遗产管理人权限(包括查询家庭户籍、动产不动产信息等),牵头制定操作性强的地方指引,确保与上级制度有效衔接。
关于您提出的在民政部门增设遗产管理职能的提案内容,我局将结合机构编制和职责分工,积极研究在相关科室或下属单位明确遗产管理职责,或指定专人负责,逐步培养专业人才。
关于您提出的对村民委员会提供支持的提案内容,市司法局已组织全市“法律明白人”开展民法典专题轮训,围绕遗嘱订立、法定继承、遗赠扶养等高频问题开展实操教学,引导其深入乡村、社区开展遗产纠纷解答和调解,我局将积极借助这一基层普法力量,为村委会履职提供相应支持。
《民法典》施行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已受理多起涉遗产管理人案件。2023年8月,浉河区法院依照《民法典》第1145条规定,审结一起被继承人的债权人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依法指定浉河区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系我市首例。在案例指导方面,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注重遗产管理人典型案例的发掘整理,最高法已发布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典型案例,我市法院也将适时向社会发布相关案例,配合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市司法局依托“非遗+普法”特色载体,在各区县开展线下宣讲500余场,结合企业、社区、校园、新业态群体分层普及遗产管理法律知识。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上级民政部门出台的工作指引,牵头建立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参与的遗产管理人工作联动机制,研究问题,在制定市级指引过程中将邀请您参与调研、座谈或征求意见,共同推动我市遗产管理人制度走深走实。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联系人:金锐 电话:6366456
协办单位:市司法局 联系人:苏鑫 电话:6810618
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郑佳 电话:6670506
信阳市民政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