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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对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进行调整

时间:2026-06-30 来源:社会救助科

经市政府同意,信阳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适度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20267月起,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92元提高至75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28元提高至598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不低于低保保障标准1.3倍执行

本次调整是根据省厅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的,将惠及全市43.5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