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平均”不“平分”——解开城乡低保到账金额差异之谜
城乡低保贴标准:每月人均发放金额不低于346元(城市)和264元(农村)(具体到每个家庭个人,由于家庭收入不同,金额可能略有上下浮动),每月10号左右通过惠农资金一卡通发放至社保卡中。
许多群众看到“城市低保月人均发放金额不低于346元、农村不低于264元”的宣传后,对照自己社保卡实际到账的钱,发现可能略低或不同,从而产生疑问。这其实是对两个不同概念的理解偏差,并非政策执行错误。下面为您解释清楚:
一、两个关键数字,含义不同
“346元/264元”,这是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的月人均实际补助水平,是一个统计平均数。也就是说,把全市所有低保家庭每月领到的钱全部加起来,除以总人数,得出的平均值。既然是平均数,必然有人高于它,有人低于它。
您自己领到的钱是根据您家庭的具体困难程度计算出来的个人实际补助金额,可能高于、等于或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低保金是怎么算出来的?——两种计算方式
目前低保金主要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确定:
1.分档发放(我省目前各地市最普遍采用的方式)。
当前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家庭困难程度划入A、B、C等不同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一个固定的补助金额。各档次的金额也是在“补差”原则下,结合该类家庭的典型收入水平设定的。具体到每个家庭,由乡镇(街道)在审核确认申请人为低保对象时,同时确定该家庭的低保金发放分档标准。已经在保的家庭,在经济状况发生较大变时,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变更分档发放的标准。
2.补差发放。
公式为:(当地低保标准)-(您家庭人均月收入)= 每人每月实际低保金
例如:农村低保标准为528元/月,若某家庭人均月收入核定为300元,则每人每月领取528-300=228元。这说明该家庭自身有一定收入,政府只补足差额,帮助其达到基本生活水平。
三、为什么会出现“宣传的平均数是346元/264元,但我领的少于这个数”?
因为平均数不等于最低标准。那些人均收入更低(例如只有200元)的家庭,领取的金额可能会更高(例如328元),从而拉高了全市平均值。而您家庭若人均收入较高(例如300元),领取金额(例如228元)自然会低于平均值。这恰恰体现了低保制度“按需补差、精准救助”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