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025-00058 | 成文日期 | 2025年08月18日 | 
| 发文机关 | 信阳市民政局 | 发布时间 | 2025年09月29日 | 
| 标 题 | 信阳市民政局关于开辟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审批“绿色通道”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信民文〔2025〕21号 | 时 效 | 有效 | 
信阳市民政局关于开辟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审批“绿色通道”的通知
信民文〔2025〕21号
各县(区)民政局、市管各管理区(开发区)民政局(办),淮滨县社会救助中心、市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门教育办实事,巩固低保发放问题整改成效,着力解决重特大疾病等特殊困难群体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下称低保)审批时间长、递交材料繁琐问题,畅通医疗等专项救助衔接渠道,切实提升救助时效性,现就开辟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审批“绿色通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低保申请家庭:
1.重特大疾病患者,范围参照我市医保部门确定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病种患者(见附件),各县区民政部门可参照前述病种制定本地重病病种范围。
2.申请前12个月内,共同生活家庭实际负担医疗费用超出我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处于重症监护室(ICU)等紧急救治阶段,后续医疗费用支出压力大。
4.依据《信阳市社会救助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认定为守信行为的生活困难对象。
二、主要措施
1.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除人户分离等特殊情形外,乡镇(街道)应在受理低保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确认工作。申请对象可直接向乡镇(街道)提交申请,不得要求通过村(社区)申请或取得同意。
2.实行信用承诺,容缺提交材料。实行“核心材料必交、辅助材料容缺”的办理模式。核心材料为身份证明、疾病病历或诊断、家庭人口和经济状况声明、社会救助对象诚信承诺书、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对必备材料齐全的申请,申请提交即受理;对必备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告知补齐,并主动提供格式文本。欠缺材料原则上应在低保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补齐。
3.灵活开展调查,提升服务质量。对低保申请的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可采取入户上门、邻里访问、支出推算、信息核对、信函索证、视频通话等方式灵活进行。群众已发生大额支出,但未出院无法提供发票的,可先提交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材料启动审核程序。对正在住院治疗,无法现场提交医疗费用清单等证明个人实际费用或预期个人负担费用的,可采取视频通话,配合录音录像的方式,容缺缓交,待出院后补交正式发票。乡镇(街道)通过“绿色通道”审核审批的,应实行“一户一档”单独归档管理,涉及的电子图像、数据或音视频信息应单独形成电子档案,所有档案材料应同步报送至县(区)民政局。
三、工作要求
各地可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分工及容缺审批负面清单。建立由民政部门牵头,公安、住建、人社、医保等部门参与的低保审核协同机制。与医保部门协作,对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家庭进行实时监测,主动发现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依法依规研究制定免责清单,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经办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政策执行到位。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审批“绿色通道”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
信阳市民政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