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民政局《立案通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5-09-11
来源:
信阳市扶贫开发协会:
经初步调查,你单位自2021年起连续四年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立案调查,立案号:信民立通字〔2025〕第2号。调查终结后,本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立案通知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立案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作为本案当事人,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在本机关调查期间,你单位可以提出你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本机关将对你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复核;你单位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本机关将予以采纳。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93号人防大厦11楼
联系部门:信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电话:0376-6366450
信阳市民政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