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绩效评价项目采购公告
为加强信阳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绩效管理工作,信阳市民政局拟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实施信阳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绩效评价项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信阳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绩效评价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72000元(最高限价:72000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采购一家第三方机构根据“《关于印发信阳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民文〔2024〕42号)”的相关要求对信阳地区(8县3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出具1份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1份项目支出事中监控报告。
5.2服务期限:60日历天。
5.3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相应能力的书面声明);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实行资格后审。
三、响应文件相关要求
1.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投标单位银行开户银行及账号(加盖公章);
1.4投标报价单(加盖公章);
1.5项目服务方案;
1.6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项目执行团队、相关证明资料;
1.7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中3.1-3.6部分,均需加盖公章);
1.8其他投标单位认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2.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3.响应文件正、副本一起不透明密封,封套上写明“信阳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绩效评价项目响应文件”字样、投标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等。
四、投标须知
1.响应文件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
2.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8月29日18:00前,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送至信阳市民政局老龄工作科(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93号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1120房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市民政局内部成立采购小组,通过对报价、服务方案、类似业绩、项目团队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承接机构。
4.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联系:0376-6366601。
信阳市民政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