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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信阳市民政局关于开辟特殊 困难群众救助审批“绿色通道”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5-07-23 来源:社会救助科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门教育办实事,巩固低保发放问题整改成效,着力解决重特大疾病等特殊困难群体申请低保审批时间长、递交材料繁琐问题,切实提升救助时效性,我局结合低保审核审批政策规定和工作实际起草了《信阳市民政局关于开辟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审批“绿色通道”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8月6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yshdbk@163.com;(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93号10楼1012房间社会救助科,(电话:0376-6365115邮政编码:464000)。

  感谢您的支持与参与。

  附件:信阳市民政局关于开辟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审批绿色通道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信阳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3日



结果反馈:

截至目前,收到公众反馈情况0条;另收到市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各县(区)民政部门的无意见反馈14条,意见建议1条。

信阳市民政局

2025年8月25日



意见采纳情况:

部门

协商会签情况

部门签章

处理结果及建议

市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无修改意见

单位公章

浉河区民政局

建议在第二部分主要措施“1.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中“应在受理低保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确认工作”里15个工作日修改为原来的20个工作日。

 

 

 

单位公章

建议不采纳,理由: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3〕39号)文件中要求“要畅通群众申报渠道,优化流程,方便申请人自主申报”“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当告知相关救助政策,按规定及时启动救助程序”,本次发文主要针对重特大疾病等特殊困难群体,缩短救助时限,建议不予采纳。

平桥区民政局

无修改意见

单位公章

罗山县民政局

无修改意见

单位公章

光山县民政局

无修改意见

单位公章

新县民政局

无修改意见

单位公章

潢川县民政局

无修改意见

单位公章

商城县民政局

无修改意见

单位公章

固始县民政局

无修改意见

单位公章

淮滨县民政局

无修改意见

单位公章

淮滨县社会救助中心

无修改意见

单位公章

息县民政局

无修改意见

单位公章

羊山新区民政局

无修改意见

单位公章

潢川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无修改意见

单位公章

上天梯非金属矿开发区

无修改意见

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