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政策宣讲系列(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清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以享受哪些保障?
一、申请认定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保障标准是多少?怎样申请保障政策?
1.孤儿的概念是什么?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孤儿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双亡;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父母双方失踪。需查验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死亡户口本销户页或证明、医院出具的父母死亡证明或殡仪馆出具的父母死亡火化证原件;人民法院出具的父母宣告死亡或失踪的判决书。
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范围是什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职责、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职责、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重残: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
重病:指患病种类在省级有关部门公布的重特大疾病、大病、地方病病种目录中。
失联:指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 含 6
个月),失联时间自向公安机关报案时起算。
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是指被采取上述措施期限在 6 个月以上 ( 含 6 个月)。
死亡: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失踪:指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被撤销监护资格:指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
被遣送(驱逐)出境:指外籍人员与内地居民生育子女后被依法遣送(驱逐)出境且未履行抚养义务。
3.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信阳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174元,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567元,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费标准发放。
4.如何办理待遇申请?由儿童监护人(抚养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情况特殊的,可由儿童所在村 ( 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需注意:为保护儿童隐私,应避免以公示方式核实了解情况。
二、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除了生活保障之外,还有哪些福利政策?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自2022年起,信阳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免费纳入医保资助范围。符合条件的孤儿(含被收养的残疾孤儿)可以享受医疗救治和孤儿助学保障。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享受助学保障。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同时享受重度残疾人照料护理补贴。
1.什么是“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
“明天计划”项目是主要针对0-18周岁孤儿开展的医疗康复项目。资助对象是0-18周岁孤儿和孤儿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其医疗康复费用的自付部分(即相关费用总额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康复救助、慈善捐助等费用后剩余部分)。
2.什么是“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1)资助对象:社会散居孤儿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孤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前被认定为孤儿身份;未被收养(被收养的残疾孤儿除外);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中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连续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1万元(7月、8月不发放,其他月份每人每月1000元),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
(3)如何申请:社会散居孤儿或被收养的残疾孤儿年满18周岁后符合资助条件的,应由本人向孤儿身份认定地或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民政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所在村(居)儿童主任应予以指导和协助。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孤儿年满18周岁后符合资助条件的,应由本人向所在儿童福利机构主管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儿童福利机构应予以指导和协助。
3.什么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
(1)资助对象:将成年后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资助范围,资助活动自2021年秋季开始,资助期限为持续就读本科阶段。(2)资助标准: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主确定资助标准,量力而行,坚持可持续性。认定流程及发放方式可参照孤儿助学流程标准。(3)资金来源:鼓励各县区民政部门积极对接慈善机构、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及爱心人士,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多方筹措助学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争取福彩公益金作出安排,保障助学资金渠道来源。
需注意:为保护资助对象隐私,应避免以公示方式核实了解情况。
政策法规依据:
民政部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民发〔2025〕13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信政办〔2022〕26号
河南省民政厅等13部门关于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豫民文〔2019〕174号
河南省民政厅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化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21〕74号
河南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 豫民文〔2019〕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