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政策宣讲系列一: 收养政策解读:如何合法收养一名孩子?
1公民发现弃婴后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第一时间向所辖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通报,及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不得自行收留和擅自处理。
2国内公民收养登记的实施机构是谁?
答:国内公民收养登记机关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3被收养人和送养人应当符合什么样的条件?
答:被收养人的条件:不满十八周岁,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另,收养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送养人的条件: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备注:生父母特殊困难无力抚养是指,生父母患有重大疾病、重度残疾、因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失去人身自由等特殊情形;生父母确因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有关证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何规定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答: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备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无力困难的限制。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何规定收养子女的数量?
答: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一名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可以不受以上限制。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何规定无配偶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答: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此条限制。
7残疾孤儿被收养后,儿童可以继续享受哪些保障政策?
答:残疾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身患残疾的儿童,包括社会散居残疾孤儿和儿童福利机构内抚养的残疾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残疾儿童。
残疾孤儿被收养后,可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资助、“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等保障政策支持。
8收养评估流程与内容有哪些?
答:评估流程有书面告知、评估准备、实施评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内容主要有:基本情况、收养动机、道德品行、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经济及住房条件、婚姻家庭关系、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见、抚育计划、邻里关系、社区环境、与被收养人融合情况等。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河南省收养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河南省民政厅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弃婴
弃童接收安置流程和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通知》
(豫民文〔2024〕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