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 第202438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庭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老人服务体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与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对于完善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作用,对于我们开展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具有很大的启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相继出台《信阳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信阳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持续保持“四级书记抓养老”的工作格局。市民政局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主要做法有:
一、农村养老设施稳步运营。2023年,市民政局顺利完成省政府重点任务,推动37所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满足辖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础上,拓展面向社会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上门服务、机构供养等服务。按照“满足功能、外观整齐、保障安全”的原则,高质量完成了部分农村敬老院的综合改造,全市农村敬老院旧貌换新颜、功能大提升。
二、新县“戴畈模式”逐步推进。“戴畈模式”通过利用政府公益性岗位,从各村选取3到5名素质高、人品好、有爱心的富余劳动力,设立爱心护理员岗位,成立村级老年协会,为本村的失能半失能的低保、高龄、失独三类居家老人制定差异化的服务清单,为他们提供助洁、助餐、助行、助医、精神慰藉、理发等上门服务活动。目前“戴畈模式”已覆盖全市1790个行政村,覆盖率63.6%。同时建立了重点人群定期巡访制度,帮助兜底保障对象、空巢、留守老人等解决生活困难。
三、农村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建成10家以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为主的县级特困供养机构,在改进设施、规范管理、做优服务上下功夫,将县级特困供养机构打造成失能照护、康复护理的县域养老服务和指导中心。同时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幸福院等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开展老年餐桌、文化娱乐、生活照料等养老服务。探索实施“政府补一点、集体出一点、社会捐一点、个人付一点”的资金筹措模式,为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可持续运营提供保障。
四、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不断加强。市民政局依托我市2个省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开展专业人才培训,培训养老服务人才1.1万人次,新增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近5千人,以“人人持证、技能河南”为抓手,连续两年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依托省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与实训基地,成功承办2023年河南省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养老服务技能大赛,总成绩全省第一,省民政厅对我市养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五、养老服务医养结合不断深化。将医养结合纳入医改体系,深化医疗、医药、医保、医养、医改“五医”联动。全面推行“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养协作”三种医养结合模式。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和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协议合作、合作共建等多种方式的合作,推动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下发《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和服务指南(试行)》《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指南(试行)》,组织全市所有医养结合机构开展自查评估,切实履行医养结合机构监管牵头作用和医疗行业监管责任,大力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提升医疗养护一体化水平。积极协助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活动,为老年人提供签约后的健康管理、社区医疗、双向转诊及家庭病床服务,推动老年人医养护服务长效开展。针对生活不能自理、卧床不起、残疾及精神障碍的老年人,定期上门随访,为特殊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健康服务。探索“社区微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食堂+医疗保障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的模式和先进经验,引入民营资本,探索创新“一站式、一体化”养老服务新模式。
二是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通过支持县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改造、将具备条件的乡镇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扩建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综合利用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等方式,因地制宜实现农村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同时,支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资源增设养老床位,提供最基础的医养服务。持续推广居家养老“戴畈模式”,为高龄、残疾、独居等困难老人提供上门探访关爱服务。
衷心感谢您对民政事业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