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4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汪焰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关爱空巢独住老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对于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空巢老人关爱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作用,对于我们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具有很大的启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相继出台《信阳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信阳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持续保持“四级书记抓养老”的工作格局。市民政局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主要做法有:
一、新县“戴畈模式”不断推进。市民政局着眼破解“留守老人照料难、留守儿童照顾难、留守妇女就业难”的问题,在新县戴畈村探索“党建+”“互联网+”模式,精挑细选优秀留守妇女,为农村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行、精神慰藉等居家上门服务。依托村级互助养老设施,延伸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大力发展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互助养老服务,形成了可操作、可推广、可持续的居家社区养老“戴畈模式”。“戴畈模式”已覆盖全市1790个行政村,覆盖率63.6%,不仅为留守妇女提供了就业岗位,也帮助兜底保障对象、空巢、留守老人等解决了生活困难。
二、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健全。2023年,我市37所乡镇敬老院成功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满足辖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础上,拓展面向社会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上门服务、机构供养等服务,逐步解决空巢独住老人无人照顾的问题。同时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幸福院等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开展老年餐桌、文化娱乐、生活照料等养老服务。探索实施“政府补一点、集体出一点、社会捐一点、个人付一点”的资金筹措模式,为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可持续运营提供保障。
三、医疗服务不断优化。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认真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各县区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家庭医生宣传活动详细了解老年人生活、饮食习惯及用药情况等,为老年人讲解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防治知识,鼓励老年人合理膳食、适量运动,努力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签约821576人,签约率92.4%。支持乡镇层面盘活资源,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例如商城县观庙镇一对村医夫妻租用闲置的村部小学开办养老院,既盘活了闲置资产,也为老人提供了最便捷的医养结合服务,取得了很好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推动农村供养服务机构转型升级。在保障特困人员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为独居、残疾、失能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鼓励敬老院增加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拓展养老服务内容,把敬老院打造成兼具兜底保障和辐射周边为居家和社区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医疗康复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同时推进“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模式,支持敬老院发挥自身优势,运营管理日间照料中心,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促进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融合发展。
二是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活动。持续推广“戴畈模式”,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为农村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行、精神慰藉等居家上门服务,在“十四五”期间农村居家养老“戴畈模式”覆盖所有行政村。积极推广居家养老护理“汪桥模式”,以困难群众物质与精神需求为导向,采取更精准的救助方式,提升特困人员监护照料服务水平,制定护理记录、定期考核、巡视巡访和监督评价等制度,通过常态化监督评价,督促持续改进照料服务质量。依托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和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在项目周期内,为同一对象提供不少于30次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三是积极营造全社会孝亲敬老社会氛围。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敬老月”、为老志愿服务等活动,深入开展“敬老文明号”、“敬老楷模”、“最美护理员”、“最美养老院长”等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提高子女或其他赡养人的守法意识,增强村规民约对家庭赡养义务人的道德约束,发挥孝亲敬老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四是强化医疗服务。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探索建立医养康养相融合的服务模式。组建志愿服务队,增加医疗下乡次数,让医疗志愿服务能够做到常下乡、常在乡、常惠乡。免费为留守老人义诊、体检,做好老年病的早期发现诊断和治疗。开展健康巡讲,为群众普及健康知识,发放科普读物、健康处方、实用工具等。
五是强化健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投入力度,在保障五保老人入住的基础上,将富余床位等设施向失能、失独、留守老人开放。整合利用乡村闲置资产,如学校、厂房、农房等,将其改建为村级幸福大院,探索实施“政府补一点、集体出一点、社会捐一点、个人付一点”的资金筹措模式,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可持续运营提供保障。
衷心感谢您对民政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