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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民政局慈善政策问答】(第15期)

时间:2024-08-29 来源:

一、慈善组织变更捐赠财产用途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慈善组织确需变更募捐方案规定的捐赠财产用途的,应当报民政部门备案;确需变更捐赠协议约定的捐赠财产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同意。

二、慈善项目终止后,慈善组织应如何处分剩余捐赠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慈善项目终止后捐赠财产有剩余的,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赠协议处理;募捐方案未规定或者捐赠协议未约定的,慈善组织应当将剩余财产用于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项目,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