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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民政局慈善政策问答】(第14期)

时间:2024-08-21 来源:

  一、慈善信托如何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慈善信托的受托人违反信托义务或者难以履行职责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托人。变更后的受托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将变更情况报原备案的民政部门重新备案。

  二、慈善信托受托人如何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慈善信托的受托人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应当按照信托目的,恪尽职守,履行诚信、谨慎管理的义务。

  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根据信托文件和委托人的要求,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信托事务处理情况、信托财产管理使用情况。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将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务状况向其备案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