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民政局慈善政策问答】(第10期)
时间: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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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其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
公开募捐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捐情况,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募捐情况。
慈善项目实施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项目实施情况和募得款物使用情况。
二、慈善组织不得公开哪些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捐赠人、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信息,不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