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彩票公益金信息公开

罗山县2022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时间:2024-06-27 来源:

  罗山县民政局严格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把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河南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罗山县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罗山县接收上级补助福彩公益金共计698.2万元。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罗山县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为84.5万元,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安排省级彩票公益金42.7万元,河南省彩票公益金支持殡葬事业发展奖补资金20万元,河南省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2万元,提前下达2023年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128万元,按规定比例返还县区公益金121万元。按照“因素分配、项目评审、公开透明、注重绩效”的分配原则,重点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优先支持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以及残疾人、孤儿、特殊困难群体直接受益的项目,适当支持符合规定的其他社会公益服务、慈善救济服务项目,项目和资金安排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二、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社[2022]192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社[2023]119号)文件,中央下达我县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共计84.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类和社会公益类。其中,补助乡镇、街道项目资金30万元,占总金额的35.5%,县民政局本级项目资金54.5万元,占总金额的64.5%。

  (一)补助乡镇、街道项目情况

  1.残疾人福利类项目30万元。安排30万元用于支持罗山县丽水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示范点设施设备配置和购买服务。通过项目实施,提升社区集中救治、救助、护理、康复和照料等服务的能力水平和设施环境,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

  (二)县本级项目情况

  1.社会公益类项目42.5万元。安排42.5万元用于支持罗山县殡仪馆殡葬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和改造。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当地殡葬服务水平,满足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日益提高的需求。

  项目联系人:陈鹏   联系电话:0376-2153553

  2.儿童福利类项目12万元。安排12万元用于孤儿助学项目,按照每年每人一万元的标准支持全县年满18周岁后在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接受教育的孤儿完成学业。通过项目实施,为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的成年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鼓励引导孤儿继续接受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教育。

  项目联系人:胡小莉 联系方式:0376-7655027

  三、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项目使用情况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豫财综[2023]10号)文件,省级下达我县2023年福利彩票公益金42.7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老年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类和社会公益类项目。其中,补助乡镇、街道项目资金8万元,占总金额的18.74%,县民政局本级项目资金34.7万元,占总金额的81.26%。

  (一)补助乡镇、街道项目情况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8万元。安排8万元用于罗山县宝城街道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规范化社区奖补),用于购置社区养老服务类设备、器具等。通过项目实施,提高社区综合服务能力。

  (二)县本级项目情况

  1.儿童福利类项目4.7万元—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省级配套资金。由罗山县儿童福利院负责实施,用于完善康复救助的软硬件环境,对孤残儿童进行康复救治。通过项目实施,为需要救治的孤残儿童提供医疗救治及康复服务,保障孤残儿童健康成长,提升孤儿融入社会能力。

  项目联系人:陈元东 联系方式:0376-2207219

  2.社会公益类项目30万元—社会工作站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罗山县民政局购买社工服务,建设县社工服务中心。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当地社会工作事业发展。

  项目联系人:陈东峰 联系方式:0376-7607106

  四、彩票公益金支持殡葬事业发展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殡葬事业发展奖补资金的通知》(豫财综[2022]97号)文件,下达我县彩票公益金20万元,主要用于对罗山县殡仪馆进行奖补。通过项目实施,提升当地殡葬服务能力。

  五、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使用情况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综[2022]93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综[2023]28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和2023年河南省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综[2023]33号)文件,下达我县2023年福利彩票公益金302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其中,补助乡镇、街道项目资金257万元,占总金额的85.1%,县民政局本级项目资金45万元,占总金额的14.9%。

  (一)补助乡镇、街道项目情况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57万元。安排207万元用于罗山县丽水街道兴和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改造和购置设施设备及附属设施。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提升公共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增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强化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提高机构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辖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安排50万元用于楠杆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型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改造和购置设施设备。通过项目实施,增强乡镇敬老院指导和服务功能,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用富余床位向社会老人开放,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二)县本级项目情况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45万元。用于罗山县智慧养老管理平台建设45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提升公共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增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强化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提高机构安全保障能力。

  项目联系人:方思伟 联系电话:0376-7607115

  六、返还县区福彩公益金项目使用情况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豫财综[2023]10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豫财综[2023]51号)文件,2023年省级返还我县福利彩票公益金121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老年人福利类、社会公益类和儿童福利类项目。其中,补助乡镇、街道资金111.5万元,占总金额的92.15%,县民政局本级项目资金9.5万元,占总金额的7.85%。

  (一)补助乡镇、街道资金情况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52万元。安排6万元用于铁铺镇敬老院建设。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养老服务设施服务能力,提高了当地老年人幸福感。安排46万元用于日间照料中心新建及设施设备升级等进行补助。丽水街道邵洼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万元,丽水街道兴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万元,龙山街道常岗村日间照料中心5万元,潘新镇祁家村日间照料中心5万元,潘新镇徐寨村日间照料中心10万元,潘新镇肖庄村日间照料中心10万元,灵山镇南街日间照料中心2万元。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养老设施布局,提高集中供养服务水平,提高社会福利中心救助能力。

  2. 社会公益类项目59.5元。安排59.5万元用于社区建设,丽水街道社区建设7万元,龙山街道双店村社区建设5万元,龙山街道沈畈村社区建设3万元,龙山街道十里塘村社区建设2万元,宝城街道梅湾村社区建设2万元,竹竿镇联湖村社区建设4万元,铁铺镇耿楼村社区建设2万元,潘新镇街道社区建设5万元,潘新镇周家村社区建设5万元,潘新镇潘新村社区建设2.5万元,山店乡林湾村社区建设5万元,子路镇增建村社区建设5万元,子路镇兴隆村社区建设2万元,定远乡徐湖村社区建设2万元,彭新镇张堂村社区建设2万元,彭新镇仁和村社区建设2万元,彭新镇马店村社区建设2万元,彭新镇曾店村社区建设2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创新,提升乡村基层治理水平,提升村民政治参与度与生活幸福感。

  (二)县本级使用资金项目情况

  1.儿童福利类项目5万元。由罗山县儿童福利院负责实施,用于儿童福利院改造和设施设备维修。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儿童生活环境,提升了院内儿童生活质量水平。

  项目联系人:陈元东 联系方式:0376-2207219

  2.社会公益类项目4.5万元。由罗山县民政局负责实施,用于罗山县社会工作站的评估。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社工站服务质量,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

  项目联系人:陈东峰 联系方式:0376-7607106

  七、高龄津贴项目使用情况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社[2023]15号),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128万元福彩公益金,主要用于为80岁以上老人按规定发放高龄津贴。通过项目实施,引导当地稳步提升高龄老人生活水平。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