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信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政策问答】 (第17期)

时间:2024-03-22 来源:

  低保对象如果找到一份工作,是否会被取消低保?

  根据《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豫民〔2022〕4号)、信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信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信民〔2022〕1号),乡镇(街道)应当对低保家庭的经济状况定期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及时办理低保金增发、减发、停发手续:

  (一)对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低保家庭,每年核查一次;

  (二)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

  (三)如果低保家庭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不再符合低保条件,将会按相关程序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手续;

  (四)低保对象拒不配合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停发低保金;

  (五)核查期内低保家庭的经济状况没有明显变化的,不再调整低保金额度;

  (六)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核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另外,鼓励具备就业能力的低保家庭成员积极就业。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乡镇(街道)可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