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政策问答】 (第15期)
时间: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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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信息公示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豫民〔2022〕4号)、信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信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信民〔2022〕1号),公示公开的低保信息主要有两类:
一类是:对低保申请、审核阶段的公示。乡镇(街道)对拟确认为低保对象的,应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同意,同时确定救助金额。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重新组织调查核实或者开展民主评议。调查或民主评议结束后,乡镇(街道)应当重新提出审核意见,并重新公示。
另一类是:对已经纳入低保范围的人员信息公示。乡镇(街道)应当在低保家庭所在村(社区)按规定长期公布低保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数量、保障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公开无关信息。对身份证号、手机号、金融账户等依法依规不应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去标识化或删除处理。不得公开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同步线上公示,实现线上公示与线下公示联动校验。线上公示应严格审核,避免不应公开的个人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