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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知多少?十问十答全知道(四)

时间:2023-12-25 来源:河源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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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两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本专题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具体法律规定,以问答形式,梳理相关法律知识。

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留守儿童增加了哪些保障?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确定被委托人时,应当综合考虑其道德品质、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与未成年人生活情感上的联系等情况,并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