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知多少?十问十答全知道(二)
时间:2023-12-21
来源:河源政法
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两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本专题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具体法律规定,每天以问答形式,梳理相关法律知识。
问:发现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时应该怎么办?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有关部门接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检举、控告或者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处置,并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