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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度信阳市社会工作服务创新示范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3-07-17 来源:信阳民政

为做好信阳市社会工作服务创新示范项目评估工作,发挥评估促进服务发展的作用,局拟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2023-2024年度信阳市社会工作服务创新示范项目评估工作,现向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询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询价单位

信阳市民政局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信阳市社会工作服务创新示范评估项目。

(二)合同期限:2023年8月至2024年5月。

(三)服务需求:

1.制定评估方案。根据《信阳市社会工作服务创新示范项目合同书》的内容和要求,会同我局、承接机构制定信阳市社会工作服务创新示范项目评估方案,明确中期和末期评估的具体时间、内容、标准、评估等级和流程等。

2.召开评估会议。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评估工作对接会,安排评估事项,对评估有关事宜进行答疑。

3.开展绩效评估。采取现场考察形式,对信阳市社会工作服务创新示范项目进行中期、末期两次评估。每次评估应至少配备1名具有专业资质的财务人员和2名工作人员,每次评估不少于1天,并分别出具评估报告。

(四)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河南省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评估办法》、《信阳市社会工作服务创新示范项目合同书》要求执行。

2.如收到对评估报告的质疑或投诉,中标单位需配合我局进行结果的复核,重新出具评估报告,如有必要需重新组织评估工作。

3.中标单位安排的评估人员,存在以下情况之一,需进行回避:

(1)评估人员在被评估项目或该项目承接机构任职,离职不满2年的。

(2)评估人员与被评估项目或该项目承接机构任职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评估结果公正的。

4.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定。

三、项目控制价

该项目报价(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四、经费使用及构成

项目经费应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及工作人员劳务费、伙食费、交通费、材料费、税费等一起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项目经费为固定费用。

五、付款方式

(一)第一期款项。自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我局向中标单位拨付项目总额的50%。

(二)第二期款项。中标单位出具中期评估报告,经我局确认评估工作、中期评估报告合格且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后30个工作日内,我局向中标单位拨付项目总额的30%。

(三)第三期款项。中标单位出具末期评估报告,经我局确认评估工作、末期评估报告合格且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后30个工作日内,我局向中标单位拨付项目余款,双方自动解除合同。

我局每次支付费用前,中标单位需向我局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我局可拒付费用且不构成违约。

六、参与报价单位资质

(一)依法登记、具备评估社工服务项目资质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社工组织,年检记录不能出现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不良记录。

(二)报价单位应设“主评人”制度,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应当由主评人签字确认,主评人的资格条件须符合财政部有关规定。

(三)拥有一支资深、相对稳定的社会工作评估专家团队。

(四)熟悉评估工作与流程,掌握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处理。

(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七、中标单位确定

(一)截止报名时间,本次询价不足3家报价的,本次询价无效,我局重新组织询价。

(二)项目报价高于项目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文件的材料未加盖公章、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方案完整,并有一定操作性。

(五)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判方式比选。通过对价格、整体方案及机构效能等进行综合评判。

八、资料提交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共7个工作日,自公告当日起计算。拟参与报价的单位请于2023年7月26日下午17: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报价要求。报价文件应密封并提交一式贰份,并清晰写明项目名称、项目方案、项目评估团队情况、报价单(含费用明细)、应标机构基本情况、资质证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同类型项目经验、登记证书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报价代表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主评人资质证明,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上述材料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

不符合上述本询价公告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位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四)提交方式。可当面递交,也可通过EMS形式邮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市行政中心3号楼4楼3426房间,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376-6278987,邮编:464000。

 

 

 

                     信阳市民政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