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信阳市中心城区实行电动车登记上牌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改善信阳市区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减少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和预防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良好交通秩序。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管理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2019】184号)、《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关于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豫公交办【2020】330号)的要求。从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7月31日对中心城区未进行登记上牌的电动车继续运营登记服务系统,为车主免费办理上牌登记业务。
一、登记上牌范围
信阳市中心城区符合本通告第三项和第四项条件的,可办理登记上牌。
二、集中登记上牌时间、地点
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7月31日。车主可就近在浉河、平桥、羊山指定的街道办事处电动车上牌服务网点进行办理登记上牌。
三、新国标电动车注册登记上牌管理办法
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以下简称新国标),电动车所有人应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所有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购车发票、具有国家CCC认证的合格证等电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3、对购车发票、收据及合格证丢失的,车主书写车辆来历合法承诺书,依规申请办理电动车号牌。
四、非国标电动车备案登记上牌管理办法
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属机动车范畴,因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出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无收录,无法给予办理机动车号牌。在实施前购买的实行过渡期管理。2023年7月31日前申请办理登记,交验车辆并提供所有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提供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明。对购车发票、收据及合格证丢失的,车主书写车辆来历合法承诺书,依规申请办理电动车号牌。
五、其它事项
1、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要严格单位出入管理,对电动车未安装标识牌、驾乘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不得进出单位办公区。
2、各级文明单位都要带头执行电动车注册登记上牌和驾乘人佩戴安全头盔的规定。
3、对电动车未安装标识牌、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上道路行驶的规定,交警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适时进行媒体曝光,并将信息抄告市委文明办。
4、请广大群众购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不要购买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
5、经销商要依法经营,不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车。
6、骑乘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7、2023年7月31日最后一次集中上牌登记工作结束后,购买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可以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浉河勤务大队车管所、平桥勤务大队车管所、明港勤务大队车管所申请登记上牌,非国标电动车不再办理登记上牌。
8、鼓励电动车车主自行购买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保险、盗抢险和安装智能管理终端设备。严禁各上牌点上牌时搭车收费,不得强制购买保险,实现全过程免费上牌。
电动车进行上牌登记服务,是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有效手段,电动车所有人要积极参与,信阳交警适时组织电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为实现美好生活看信阳而努力!
附: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点位置。
信阳市公安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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