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民政局机构职能及机构设置

时间:2022-12-22 来源:办公室

信阳市民政局工作职能

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民政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跨县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

(五)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涉港、澳、台地区的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定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协调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协调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科室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牵头协调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关新闻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民政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民政科技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内部审计科)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和市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市级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四)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区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承担慈善信托相关职责;按照管理权限拟订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五)社会救助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中央和省、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六)区划地名科

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跨县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指导开展地名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界勘定、管理工作,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指导县区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

(七)社会事务科

拟订全市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推进全市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安全和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涉港、澳、台地区的婚姻登记,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八)老龄工作科(养老服务科)

拟定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组织拟定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安全和管理工作。

(九)儿童福利科

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涉港、澳、台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安全和管理工作。

(十)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

局属单位

(一)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信阳市儿童福利院)

负责全市弃婴、孤儿的养育、康复、治疗、特殊教育等工作。履行长期监护职责;指导孤儿监护人员做好培养教育工作;负责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协助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负责对本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二)信阳市民政综合服务中心(信阳市慈善总会秘书处)

贯彻执行涉港、澳、台婚姻,殡葬工作,低收入认定和慈善工作的政策法规,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工作。负责婚姻登记人员、殡葬从业人员、社会工作人才、志愿服务人才和慈善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设,承担全市低收入家庭数据比对应用;负责全市涉港、澳、台的婚姻登记信息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指导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开展活动。孵化培育社会组织;依法组织实施和协调社会捐赠活动,做好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登记、分类、整理、保管、运送和发放工作。指导各县区慈善总会办事机构工作。承担信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信阳市救助站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本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教育、安置、保障与责任的具体措施;依法对流入本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开展救助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中的生活、物资、医疗、卫生、车辆、后勤等保障工作;负责赴外省、市接送并安置本市在外流浪乞讨人员等工作。

(四)信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承担全市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工作;筹集本市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彩票发行宣传策划、业务人员培训、设备维修、网点设置申报工作。

(五)信阳市社会福利院(羊山社会福利院)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成年人和精神障碍患者中的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工作,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权益维护工作;为成年人和精神障碍患者中的特殊困难群体提供集中救治、救助、护理、康复和照料等服务;做好其他有关社会福利事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