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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 通 知

时间:2022-08-26 来源:信阳民政

关于做好2022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

   

各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市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民文〔2012〕332号)和《信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信民〔20223号)有关规定,市民政局将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满两年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上两年度检查合格,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均可自愿申请参加评估;

    (二)参加过评估,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且满3年的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可申请参加2022年度评估。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21年度检查的;

2.2021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3.2020年度和2021年度检查结论均为基本合格;

4.2020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5.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四)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参与评估资格。符合评估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者评估等级有效期已满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二、评估内容和程序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分类实施。第三方评估机构依照参评社会组织所属类型的评估指标,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党建工作和社会评价5个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估。

    本次采取社会组织自评和评估专家组实地评估相结的办法进行。

    (一)参加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提交《信阳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二)评估参评单位自我评估并上报评估申请表、评估情况汇报、评估标准自评表及相关材料;

    (三)评估专家组实地考察评估、资料核查,提出初步评估意见;

    (四)评估委员会根据评估专家组初评意见进行审定,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五)民政部门确认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发布公告,并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六)社会组织评估不向参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评估工作时间安排

(一)评估申报。市级社会组织参评单位于915日前向民政报送《信阳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市民政局评估委员会于920日前根据各单位的申报情况确定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名单。拟参评社会组织比照评估指标进行自评自查和完善内部管理,自行完善近两年的活动资料整理评估资料。

(二)组建评估机构。市民政局于2022925日前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建评估专家组,完成业务培训工作。

(三)社会组织评估实施。2022930日至1115日为评估实施阶段。各参评单位应于930日前向民政报送评估材料,民政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专家组开展社会组织实地评估和召开评审会。

(四)社会组织评估总结。20221115日至1130日为总结阶段。总结2022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完善修订社会组织评估程序和指标

、相关要求

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组织检视自身建设情况,不断强化自我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的重要措施

    (一)各业务主管单位要积极动员,广泛宣传,精心组织,配合登记管理机关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社会组织应积极申请参加评估,严格按照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评,把评估工作做细做实。要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积极配合评估工作,如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评估工作结束后,参评的社会组织要结合评估结论,切实加强自身的规范化建设,提升业务水平,达到“以评促建”的目标。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评估工作联系人:

      0376-6366450    13569706909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评估复核工作联系人:

      0376-6278380    13837658117

       邮箱地址:xymzjmjzz@163.com

 

附件1.信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机构和组成人员

2.信阳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注意事项

          3.信阳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4.各类社会组织评估指标   

 

                          

                                         信阳市民政局

2022825


附件1

信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机构和组成人员

根据我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实际,信阳市社会组织评估组织机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一、信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

主  任:程守政 信阳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委  员:杨  威 信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何  兵 信阳市财政局财会科研所所长

            李  伟 信阳市工商业联合会组宣科负责人

            杜  晓 信阳师范学院法社学院副主任

            姜  勇 信阳方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校长

            张秋云 信阳市金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

信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估工作的日常协调和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社会组织管理科科长杨威兼任。

二、信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

主  任:程守政 信阳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委  员:胡  艳 信阳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四级调研员

            朱万春 信阳市审计局企业审计科科长

            林志刚 信阳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科长

            张新华 信阳市信用建设促进会会长

            马   军 信阳市公益志愿者协会党支部书记、秘书长

            周俊峰 信阳市祥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信阳市社会组织复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复核委员会负责对社会组织评估结论的复核及对举报的裁定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副书记胡艳兼任。


附件2

信阳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注意事项

评估的过程就是规范化建设创建的过程。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分别对照评估标准开展自评,条条对照落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依据。没有依据的,不能得分。自评打分应真实、客观、准确。

一、社会组织评估书面材料

(一)《信阳市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加章)和法人登记证(副本)。

(二)评估汇报的主要内容:

1.单位基本情况;

2.开展评估工作情况;

3.对照评估标准四个部分的工作汇报。

(三)逐项对照评估考核细则完成自评分。

二、评估程序

(一)由被评单位作自评工作汇报。

(二)评估专家对被评单位进行评估(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党建工作、社会评价五个方面进行),参评单位需提供备查资料,备查资料要对照考评细则的内容顺序进行装订。

(三)评估情况汇总。

(四)向被评估单位进行评估情况反馈。

三、文件下载

《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和相关资料,可登录信阳市民政局门户网站(http://mzj.xinyang.gov.cn)→政务公开→下载。

评估考核指标则分为《信阳市社会团体评估考核指标》、《信阳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考核指标》、《信阳市基金会评估考核指标》,请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下载评估指标进行自评。


附件3

信阳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1.jpg

附件1.信阳市行业性社会团体评估指标.doc

附件2.信阳市联合性社会团体评估指标.doc

附件3.信阳市公益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doc

附件4.信阳市学术性社会团体评估指标.doc

附件5.信阳市专业性社会团体评估指标.doc

附件6.信阳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doc

附件7.信阳市基金会评估指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