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民函〔2021〕32号 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55323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
第5532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卢霖一委员:
感谢您对婚姻家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应当重视婚姻与继承两个家事问题”的提案收悉,经市民政局协同市公安局、市妇联认真座谈研究、开展调研,对近年来全市婚姻登记办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婚姻家事与继承方面接警警情进行分析研判,现答复如下:
一、民政部门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我市民政部门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充分运用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系统信息核查功能,杜绝婚姻当事人假冒、重婚行为。一是加强婚姻登记员学习培训。认真落实婚姻登记员培训制度,加强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将相关规定纳入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颁发《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不断提升婚姻登记员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婚姻登记员身份管理,严格婚姻登记员资格管理,对婚姻登记员实行备案审查制度。严格规范婚姻登记用户管理,婚姻登记员账户实现专人专户。严格规范婚姻登记系统操作管理,对登记业务办理过程中的修改、作废、出错处理等实行严格审批并妥善保管相关档案。三是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不断补充完善婚姻登记历史数据,按照上级安排积极部署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2.0版,逐步实现全国联网审核、部省数据交换、法院婚姻判决共享、人证识别对比、电子档案采集管理、电子证照生成签发等功能。
二、公安部门依法保护婚姻、继承当事人合法权益。一是依托“一村一警”工作机制,广泛收集婚姻、继承方面矛盾隐患,提前对当事人开展矛盾化解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全市公安机关在接到婚姻、继承等家庭矛盾报案后及时出警,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对于情节较轻的,联合村(社区)、妇联、民政等部门,及时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对于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予以处罚。三是立足公安自身工作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一村一警一连”共建互助活动作用,网上网下广泛宣传《民法典》《继承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与婚姻、继承相关的法律,提高公民懂法观念、守法意识。
三、妇联部门切实维护妇女权益、引领妇女发展。一是持续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上下联动,面向家庭面向社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提高妇女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维权的能力。重点宣传《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目前各级线下普法宣传78 场,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展出宣传版面116块,受益妇女2万余人。线上普法宣传106期,妇女受教育面达90%以上。同时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升全社会思想道德素质,培育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二是健全维权工作机制。发挥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和睦家庭创建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实行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职能部门维权工作机制。联合成立信阳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个,法院成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诉调中心11个,诉调中心严格落实联合下发的《建立健全信阳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意见》(信中法〔2021〕18号),构筑沟通协调、审判运行、专项联动、跟踪回访、延伸服务、救助帮扶、多元化解、立体保护八项工作机制。三是及时排查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当前处于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传统婚恋家庭观念和道德受到冲击,由此引发的家庭矛盾纠纷日益增多,严重损害家庭成员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市妇联积极参与全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暨命案防范百日行动,通过召开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工作推进会、调研座谈、入户排查等形式将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工作做得更细、更深、更实,有效的预防了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命案的发生。上半年信阳市各级妇联走访排查12430户,走访重点家庭300余户,发现有矛盾纠纷家庭18个,化解矛盾纠纷家庭16个。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拓展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规范化,严防重复办理婚姻登记;加强部门联动,推动落实反家庭暴力,反歧视等维权实事,及时有效做好纠纷化解、法律帮助等工作,继续扎实做好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婚姻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主办单位:信阳市民政局联系人:金 锐电话:6366449
协办单位:信阳市公安局联系人:程 功电话:6520323
信阳市妇联联系人:赵雪艳电话:6366411
信阳市民政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