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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民函〔2021〕17号 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6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9-30 来源:本站

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06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付享征、赵鑫荣、彭金辉、盛蕾、董冰清、雷强、刘彬、刘曼曼、余延富、刘传斌、刘德金、叶林12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扶持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的建议”收悉。经与市金融工作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中“要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政策和资金的扶持”的建议落实情况。

1、落实金融、税收支持政策。在金融服务方面: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享受线上融资服务,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信阳银保监分局转发《河南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应用推广工作方案》,大力推广线上平台,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同时线上渠道审批快、手续简单,大大简化贷款流程;同时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若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可根据其创业实体带动就业情况等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在税收政策方面:我市严格执行和落实民办非企业单位优惠税收政策。例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非医疗服务收入按规定征税,但其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开发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可免征营业税。民办非企业单位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的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如纳税人属于非营利组织的,取得的收入如属于上述免征企业所得税收入的范围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2、土地优惠政策。我市保障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享受现行税收和土地使用优惠政策,按照《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相关规定,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非营利性体育设施用地、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非营利性医疗卫生设施用地、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均可划拨方式供地。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土地供应方面与公办事业单位享受同等待遇。

3、民办非企业单位人事优惠政策。我市人社部门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人才引进、继续教育、职称评审等方面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一视同仁,同等对待。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53号),在评价范围上,拓展职称评价人员的范围,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打通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评审通道,让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同时,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根据《人社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离岗创业或兼职,经批准离岗创业和兼职的专业技术人员5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专业技术人员在不同所有制的事业单位之间流动。

二、关于建议中“要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进行鼓励”的落实情况。

信阳市民政局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始终采取大力支持的态度,在政策方面给予帮助。市民政局遵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鼓励各领域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向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截至目前,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依然是采取双重管理的模式,即: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管理。医院、学校、养老院、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需要符合消防安全设计规范。信阳市民政局按照国家“放管服”要求,优化了审批流程,取消了名称预审环节,节省了登记注册时间。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上也给予民办非企业单位一定的支持,2018年至2021年,省、市两级福彩公益金支持民办非企业单位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共计40余万元,开展了社区矫正、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培训、社区服务人员培训等形式多样的社会服务项目,为构建和谐的社会治理体系贡献了力量。

今后,市民政局会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支持和监督力度,加强与各领域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联系和沟通,共同做好扶持和管理工作,促进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

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主办单位:信阳市民政局联系人:张湘豫电话:6366450

协办单位:信阳市金融工作局联系人:张哲谈电话:6365510

信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联系人:孙 勇电话:6860206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姜晓民电话:7676852

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联系人:范 俊电话:6219002

信阳市民政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