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民函〔2021〕34号 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55113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
第5511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周强委员: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儿童福利制度安排的提案”收悉,经会商有关部门共同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0年10月1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五十七号主席令,公布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背景下,这对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具有特别重大的现实意义,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正式掀开新篇章。新《未保法》的颁布实施,彰显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的坚定决心和深厚的爱民情怀。
我市约有170余万未成年人,由于外出务工人员数量大,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数量常年居全省前列。2018年机构调整后,我市成立了全省首家独立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单独设立了儿童福利科,强力推动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基层儿童主任队伍建设上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将全市共约18万名的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缺失儿童等困境儿童的信息录入管理系统,纳入儿童福利关爱体系。
民政部门高度认同提案中的意见,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建议,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高规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信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蔡松涛同志担任组长的高规格信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涵盖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密切相关的党委部门、政府市直单位、司法系统、群团组织等32家成员单位,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参照市级成立县长(区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实现信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覆盖。对构建全方位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政策制度设计、重大问题协调、突发事件处置等体制机制性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二、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
(一)谋划新建市级儿童福利院,推动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为贯彻落实好民政部、省厅关于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确保2024年底要顺利实现县区儿童福利机构孤儿移交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结合我市儿童福利机构发展现状,我局启动了新建儿童福利院项目建设。2021年4月,我局向市政府递交了《信阳市民政局关于新建儿童福利院的请示》(信民文〔2021〕28号),项目获得了《信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信阳市儿童福利院综合养育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信发改社会〔2021〕65号)。项目拟建设床位350张,建筑面积13650平方米,总投资4200万元,中央投资2520万元现已下达。
(二)全面推进县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聚焦县区儿童福利工作短板,积极谋划建设县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持续完善市县乡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力争2024年底实现全市县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重点推动平桥、息县等8个县区完成新建、改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任务。
三、加强基层工作队伍建设
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基层儿童工作队伍能力建设,每年都会对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开展培训活动。受疫情影响,自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市民政局联合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九家单位,实施了“信阳市儿童福利政策宣讲进村(居)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力提升培训”活动,面对全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九家单位分别结合工作职责进行示范宣讲,内容包括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宣传、儿童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等安全自护知识。截至目前,已经开展了九次线上宣讲活动,同步在线收看人数达到近2万多人次,收到优质评论近4000余条。全面提升了基层儿童工作者的能力,让儿童福利的递送更加精准、更加快捷、更加有温度。目前,我局正积极筹备十月中旬即将举办的全市儿童督导员集中培训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儿童福利领域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不断填补儿童福利领域制度空白,努力推动儿童福利政策体系健全完善。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联系人:李 郑 电话:6366443
信阳市民政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