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民函〔2021〕29号 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55202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
第5520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闫清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农村公益性公墓建管瓶颈”的提案收悉,经市民政局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指出公益性公墓建设存在的资金、用地、管理、宣传等问题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的重点,也是我们推进这项工作必须迈过的难关。为解决这些问题,我市采取了一系列积极举措。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信阳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指出,要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费和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等费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市民政局多方汇报,积极争取资金,但目前收效甚微,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主体为各级政府,资金主要依靠地方财政,需要县区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公墓建设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保障和社会公共服务事项来抓。以公墓建设进度较快的息县为例,公墓占地的征地补偿款由县财政承担,建设资金除正在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外,剩余部分由县财政全额兜底,目前已拨付资金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1800万元,18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全部开工,其中11个已具备落葬条件。
二、做好部门协调对接
按照《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要求,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用地可以从集体土地中按照农村公益性用地调剂解决,也可以利用原有集体存量用地进行改造。从目前来看,各县区均不同程度的存在土地使用审批手续办理周期长、林地征占手续难办等问题。这需要各县区与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对接,目前各县区都在积极行动。如罗山县组织召开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申报业务培训会,协调自然资源相关部们就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问题进行业务培训。
三、制定公墓管理制度
《信阳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完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有部分县区已经完成了全部农村公益性公墓管制度的制定工作。以浉河区为例,浉河区民政局统一制定公墓安葬流程、公墓安全生产制度、公墓管理规章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等公墓管理制度模板发给各乡镇公墓,乡镇公墓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完善模板形成自身的公墓管理制度。
四、党员带头广泛宣传
多年来,我市持续通过宣传引导转变群众传统的殡葬观念。一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的带头作用。《信阳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信办〔2015〕6号)要求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对亲友和周围群众进行教育引导,宣传殡葬改革,各级领导干部教育、约束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火化,带头生态化安葬。二是扩宽宣传渠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网站、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倡树文明殡葬新风。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指导工作。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我市公益性公墓建设;二是与市自然资源规划、林业茶业等部门做好对接,针对各县公益性公墓建设过程中的难点,找出解决办法;三是加强对各县区的业务指导,帮助和督促各县区建立健全公墓管理制度;四是继续加强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文明殡葬的氛围,使文明殡葬新风成为群众自觉行为。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殡葬事业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主办单位:信阳市民政局 联系人:金 锐 电话:6366449
信阳市民政局
2021年9月22日